工商登記服務
再來,您必須思考究竟要用哪種企業型態創業?
想好了使用哪種企業型態,接下來就是給您的新創事業一個獨一無二的名稱並到經濟部去做名稱預查。
最後依照您所選的企業型態以及名稱預查按下列流程辦理,就可以完成設立登記。
A、「有限公司」組織申請設立登記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其他機關核准函(僑外人投資事業應附投資審議委員投資核准函、資金審定函;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3)公司章程
(4)股東同意書正本(股東需親自簽名)
(5)董事願任同意書正本(如擔任董事者已於股東同意書親自簽名同意時,免附)
(6)股東資格身分證明文件(如有涉及外國文件者,應另檢附中譯本)
(7)董事資格身分證明文件(含指派代表人之指派書)
(8)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及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或所有權狀)影本。(建物為公司所有者或檢附租賃契約影本,免附同意書,仍應附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影本或所有權狀影本)
(9)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暨其附件
(10)委託會計師簽證之委託書
(11)設立登記表二份
(12)登記費:按章程所定資本總額每四千元一元計算;登記費未達一千元者,以一千元計收
B、「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申請設立登記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其他機關核准函(僑外人投資事業應附投資審議委員投資核准函、資金審定函;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3)公司章程
(4)發起人會議事錄
(5)董事會議事錄及其簽到簿影本
(6)發起人名冊
(7)董監事資格身分證明文件(依公司法第27條第2項規定當選者應加附法人股東指派書)
(8)董監事願任同意書正本(應由董監事親自簽名;董事長應加填一份董事長願任同意書)
(9)發起人資格身分證明文件
(10)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及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或所有權狀)影本。(建物為公司所有者或檢附租賃契約影本,免附同意書,仍應附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影本或所有權狀影本)
(11)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暨其附件
(12)委託會計師簽證之委託書
(13)公司設立登記表二份
(14)登記費:按章程所定資本總額每四千元一元計算,而未達一千元者,以一千元計收。
C、獨資、合夥商業申請商業登記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委託他人辦理者,應附具委託書)。
(2)其他機關核准函(負責人、合夥人為外國人或華僑者應應附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公文;所營業務如為商業登記法第6條規定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依許可法令規定之登記事項加附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3)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屬於合夥組織者,並應檢具合夥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合夥契約書(負責人、合夥人為外國人或華僑者應檢附居所證明文件;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商業負責人或合夥人,應附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4)資本額證明文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25 萬元者,免附)。
(5)所在地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所有權人非商業負責人或合夥人者,應附具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得以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代之;所有權人同意書得以商業與所有權人簽訂之租賃契約影本代之。
(6)登記費:新台幣1千元。
(7)商業設立登記前,應先申請預查核准並繳納審查費新臺幣3 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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