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法
-
訂定發布「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為有效防杜納稅義務人利用金融資訊保密特性將所得或財產隱匿於外國金融機構規避稅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界定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為「稅務用途資訊(含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於...
-
9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之重大欠稅案件延長執行期限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5項規定,9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之案件,截至106年3月4日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金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或執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仍得繼續執行...
-
個人欠稅未達百萬元,仍可能被限制出境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是為保障稅收,個人欠繳本稅及罰鍰合計達100萬元以上,才可限制出境;而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則為強制執行措施,義務人如有故意不履行、逃匿、隱...